广水法院关庙法庭跨省追踪“关联企业”追回百万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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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8-20     浏览量:2512

广水法院关庙法庭充分利用“天眼查”司法网络查控平台、执行查控系统和关联金融账户跟踪等查控手段对被执行人采取强执措施,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执行货款143万元,圆满执结该案,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17年10月16日,原告湖北广水大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大唐科技公司”)李何方与被告陈建明、米易县平通物流有限公司(简称“平通物流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本院多方协调达成调解协议并依法作出民事调解书。调解结果:被告陈建明、平通物流公司欠原告大唐科技公司李何方143万元,于2017年11月30日前偿还。

2018年1月29日,因被告未能履行调解协议,原告大唐科技公司李何方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受案后,关庙法庭干警为解决企业困难、化解金融风险,先后三次远赴四川攀枝花,将被执行人陈建明的房产查封。但平通物流公司账户无可供执行资产,执行陷于困局。但关庙法庭干警不折不挠,克服地理困难,通过当地银行、房产和工商等多方查找关系账户,后又通过“天眼查”司法网络查控平台和执行查控系统进行定向帐户跟踪,终于查询到平通物流公司在攀枝花钢城集团汉风物流有限公司(简称“汉风物流公司”)有143万元的到期债权尚未支取。峰回路转下,我院关庙法庭干警果断出击,迅速通知原告裁定追加汉风物流公司为协助被执行人,依法下达执行协助通知书和裁定书,要求汉风物流公司将款项汇入法院指定帐户。但汉风物流公司以公司近几年经济效益差,公司处于亏损状态无法履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延迟、变相不履行协助执行义务。我院干警针对此情,再次前往攀枝花冻结了汉风物流公司银行帐户,意欲划拨执行到期债权。嗣后,汉风物流公司才意识到拒执法律义务的严重性,主动联系我院干警并在冻结帐户次日就将执行货款143万元汇入法院指定帐户,案件圆满执结。


报送单位:关庙法庭

信息编号:2018【075】

文稿作者:刘光平、易定一

责任编辑:徐兆华

文稿审核:程洪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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