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勇法官拯救鼎盛于千里之外---市法院民一庭、执行庭着力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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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12-01     浏览量:5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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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一则从千里之遥的广州传回来的消息让湖北鼎盛公司上下一片欢腾。原来,该公司与黄伟雄、苏大坚合同纠纷一案,在我院民一庭、执行庭法官不懈努力下,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并将580万欠款执行到帐,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顺利运转。为此,市委政法委副书记丁练兵专程赶往广州慰问,称赞法官们“打了一场漂亮的攻坚战”。

面临巨额损失   鼎盛求助法律


      湖北鼎盛公司诉黄伟雄、苏大坚承包合同纠纷一案,起源于被告违反承包合同,给鼎盛公司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2008年5月4日,鼎盛公司向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被告黄伟雄、苏大坚赔偿各项经济损失2000万元。同年5月12日,根据随州中院的指定,我院民一庭受理了该案,同日,鼎盛公司向我院申请了财产保全,请求查封属黄伟雄、苏大坚所有的位于广州市郭塘货场的全部铁精矿和机械设备以及他们在银行的存款1000万元。为了保障我市企业的合法权益,掌握办案主动权,民一庭庭长毛家信、副庭长李远峰等同志于5月15日,前往广州市郭塘货场,将苏大坚、黄伟雄合伙经营的铁精矿依法查封,并下达了民事裁定书。一切顺利,眼看鼎盛公司的损失就能降到最底限度了。


被告公然抗法  干警再次南下


      然而,就在办案干警返回后不久,当地群众反映法院查封的铁精矿已经被被告黄伟雄、苏大坚全部转移。2008年5月28日,我院依法对苏大坚、黄伟雄送达《限期追回法院查封物资通知书》,限令苏、黄二人在收到本通知书7日内将转移的铁精矿全部返回,但苏、黄二人自恃在当地黑白两道有人,根本不把法律放在眼里,没有履行通知书确定的义务的意思。他们还在电话中威胁鼎盛公司法定代表人谢皇城,要其撤诉,否则让其有来无回,并让他转告办案法官:“别太较真,对自己没好处”。被告一边威胁一边矢口否认法院所查封货物归他们所有。为了将该案办成铁案,办案干警遂委托上海一家权威机构进行了鉴定。在铁的事实面前,被告仍拒不认帐。黄、苏二人的上诉请求在被随州中院依法驳回后,便与办案人员玩“躲猫”游戏:发传票不理,打电话不接。合议庭成员一致认为苏、黄二人转移法院查封的财产,数额巨大,社会影响恶劣,应以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主审法官李远峰还专门就此案向市委政法委作了书面报告。2009年7月,我院鉴于被告的抗法事实,成立了以执行庭庭长李前富、民一庭副庭长李远峰等10名干警为成员的专案小组,决定南下广州对被告采取强制措施,维护法律尊严,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拘留结合调解   达成赔偿协议


      在南下途中,专案组干警认真总结分析了案情,制定了先拘苏大坚后拘黄伟雄,最后力争达成和解的工作方案。8月8日,办案人员一下车,就对苏大坚进行了布控。在长达3天3夜的蹲点守候中,办案人员饿了就啃块面包,困了就轮流靠在一块打个盹。功夫不负有心人。8月10日晚,苏大坚刚一露面,就被办案人员逮个正着,苏大坚全盘交待了违反合同和转移被查封物资的事实,并提供了相关证据。8月11日早晨,忙碌一夜的办案人员不顾疲劳,驱车3个小时赶往广州市,在碧桂园小区将正要出门的黄伟雄拘留。正当办案人员准备返回时,被黄伟雄口口声声尊称为“老板”名叫龙广的人出面了,他带领一大群气势汹汹的社会青年,试图阻扰干警办案。久经磨砺的干警对这种阵势已经习以为常,庭长李前富和副庭长李远峰义正严词、不亢不卑地向龙广阐述了被告赖帐和毁灭证据的事实,也讲清了如暴力抗法将承担的责任和面临的后果。这位龙“老板”[FS:PAGE]经再三权衡利弊,最终还是慑于法律的压力,表示愿意配合办案人员做被告黄伟雄的工作。经验丰富的主审法官李远峰抓住机会,让原、被告双方进行协商,原告鼎盛公司为了能尽快得到赔偿,在自愿放弃部分权益后,被告同意偿付580万元。

(转自本院情况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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