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广水法庭坚持和发扬“枫桥经验”,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8月上旬,与广水司法所整体联动,合力成功调解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闵某在购买杨某房屋后发现无法过户,要求杨某退还其三十余万元购房款,但拒绝对房屋恢复原状,并多次到杨某工作场所争吵,干扰他人正常工作。前期广水司法所接案后,进行多次沟通协商,无法达成一致。适逢广水法庭致电司法所了解前期调解成功的案件当事人情况,并询问是否还其他问题需要协助。司法所当即说明该房屋买卖纠纷调解情况,并请李远锋法官作为特邀调解员参与调解工作。闵某和杨某二人听说可以直接去法庭调解,不用缴费和等待排期开庭,一致表示同意。
当天在广水法庭办公室,李远锋法官在耐心倾听二位当事人诉求后,详细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对矛盾双方的焦点采取背对背方式进行调解,双方均表示愿意让步。法庭站在双方当事人的角度,充分考虑各自的处境和难处,与司法所共同商议制定出合理的解决方案,顺利促成二人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杨某看着司法所和人民法庭两位调解员也在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后,当场转账退还闵某全部购房款,闵某也承诺后续积极配合相关善后工作,该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广水法庭找准在共同缔造中的职能定位,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持续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整体联动,做好诉前调解工作,促使更多纠纷在诉讼前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