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要被拘留,我现在就给钱!”
7月22日,广水市人民法院执行一起运输合同纠纷案时,被执行人瞿某面对司法拘留的震慑,现场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
2023年10月到2024年1月,杨某等四人受雇给瞿某运输石料,经双方对账确认运输费为17300元,但瞿某一直以各种理由拖延拒不支付。经多次催要无果,无奈之下,杨某等四人将瞿某诉至法院。法院经开庭审理,依法判决瞿某向杨某等四人支付运输费用17300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瞿某仍未履行,杨某等四人向广水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瞿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敦促其主动履行法律义务,可瞿某对执行干警的劝导置若罔闻。法院第一时间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瞿某名下的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金融账户进行查询冻结,找寻被执行人的下落,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和人员位置,案件执行一时陷入困境。
执行干警没有轻言放弃,7月22日,申请执行人提供的一条关键线索打破了僵局,“被执行人瞿某在本市某镇上出现”,执行干警当机立断,迅速安排车辆人员出动,成功对瞿某进行了拘传,并对其耐心劝导,释法说理,严肃告知瞿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情节严重的甚至可能涉嫌拒执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但瞿某仍然选择拖延,可当其收到司法拘留决定书,面对司法拘留的强大威慑时,瞿某开始慌了,意识到法院这次是“动真格,要拘留人了”,态度也迅速发生了根本转变,急忙表示自己愿意履行。仅仅几分钟,瞿某联系自己儿子,筹措到了全部款项,并当场履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