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一账号”让执行案款最迟15日内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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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11-23     浏览量:1591

“法院现在发放执行案款的速度真快,以最快的速度帮胜诉企业回笼资金,值得点赞!”广水新大地土建工程有限公司公司负责人王云帝感慨道。

“我院2020年全面启用执行案款‘一案一账号’平台以来,执行案款的管理越来越规范,每一笔执行案款何时进入法院案款账户、是哪一件案件的款项、何时向申请执行人发放,都清清楚楚、可查可控。”广水法院执行局副局长乐金军介绍说。

加强执行案款规范管理,目的在于监管执行案款及时发放。在推进执行案款“一案一账号”平台的应用中,广水法院不断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案款发放机制,让执行案款最迟15日内发放到位,全力提升案件执行效能,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从进账开始,广水法院综合办财务人员对案款账户每日进账明细,包括进账时间、金额、当事人名称、承办执行人员等,在当天下午下班前通报给执行部门,提醒相关执行人员知晓并第一时间在系统中进行认领到具体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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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人员认领案款以后,立即开始案款发放程序,通知申请执行人办理领取手续、提供并确认收款账户,然后以最快的速度走完执行案款发放的内部审批手续,并第一时间将案款支票交付申请执行人手中。

为确保执行案款在法院收到后最迟15日内发放到位,广水法院加强执行案款认领和发放监管,要求“在综合办财物人员通报后次日执行人员必须认领到位、执行人员认领后7日内必须办完发放审批流程、审批手续走完后3日内必须将支票交付申请执行人”,通过进一步提速来确保最迟15日内将执行案款发放到位。同时,安排执行指挥中心专人负责监督案款发放,对未按要求认领和发放的及时进行提醒和督办,确保每一笔具备发放条件的案款在法院收到后最迟15日内发放。

对于因特殊原因比如申请执行人申请延期领取、经通知未及时办理领取手续、账户信息错误等情况,如果在15日内无法发放到位,执行人员可申请延期发放,监管人员将严格审批申请延期发放的事实和理由是否成立,从严管控,千方百计确保执行案款快速发放,让当事人的胜诉权益早日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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