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市人民法院杨寨人民法庭着力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将司法服务延伸至基层治理末梢,近日通过“巡回审判+调解”方式,妥善化解一起房屋继承纠纷。
老余夫妇育有儿子余一和余二,前些年,夫妇二人先后过世,余二亦不幸病逝,生前均未留下遗嘱。余二与金某婚后育有一子小余。近日,长期在外地的金某回到老家,发现房屋侧边小屋被换门加锁、堆放杂物,经了解竟是余一所为。协商未果后,为明确产权并完成过户,2025年6月,金某与小余诉至法院,请求依法确认房屋由金某继承75%份额,小余继承25%份额。
承办法官收案后敏锐意识到,此类纠纷若径行判决,不仅难以彻底解决矛盾,还可能加剧家庭对立,衍生更多诉讼风险。首次调解中,金某感到委屈:“房子是我丈夫出资所建,房产证也登记为他单独所有,公婆早于他去世,理应由我们母子继承。”余一则愤慨反驳:“地是父亲的,建房时我也出钱出了力,侧边小屋是我盖给母亲用的,我放点东西、换把锁,怎么能算侵占?”几轮唇枪舌剑之后,首次调解双方不欢而散。
案件于2025年6月26日开庭审理。法庭围绕继承人资格、法定继承顺序及房屋产权等焦点展开调查,组织举证质证。就在金某出示房产证时,余一突然指出:“这根本不是我弟弟的房子!村里有同名同姓的人,房产证地址对应的是另一个叫‘余二’的房屋,是登记错了,我们家这房子根本没证!”法官随即赴不动产登记部门核实,发现余店村确有两名同姓名的村民,因登记差错,他人房屋被误登记在本案余二名下,涉案房屋实则未办理权属证书,产权再度陷入不明状态。
鉴于该案涉及农村房产与亲属关系等多重因素,法官决定启动巡回审判,进行第二次庭审。
2025年8月4日上午,广水市杨寨镇余店村村委会会议室内,国徽在晨光中庄严闪耀。开庭前,法官再次组织“背对背”调解。洞察到余一并不反对由侄子小余继承房产的真实意愿后,法官引导金某将诉讼请求变更为房屋由小余100%继承,余一态度随之缓和。法官趁热打铁劝解金某:“房屋归小余,侧边小屋和牛栏归余一,双方各退一步。”经过近两小时情、理、法交融的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放下成见,签署调解协议,家庭纠纷圆满化解。
庭审结束后,法官借此机会开展法治宣讲,用通俗语言向在场村民讲解继承相关法律知识。村民凝神聆听,并就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踊跃提问,法官一一细致解答。一位村民感慨道:“以前总觉得法律离我们很远,今天在家门口旁听庭审、听法官讲解,才发现法律就在我们身边,和日常生活息息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