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无小事 调解促和谐---应山法庭审理民事案件注重调解结案(情况反映09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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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03-19     浏览量:3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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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应山法庭适用简易程序成功调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经主审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劝导的调解,双方当事人当庭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从而化干戈为玉帛。
     1月12日,应山法庭受理原告丁某诉被告明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主审法官沈小林询问了解,1999年9月,被告明某向原告丁某借款2万元,嗣后还款2500元。2005年5月8日,明某又向丁某出具17500元欠条一份,并于2005年7月再次还款1000元。之后便以各种理由拖欠剩余借款16500元。
    民事无小事。立案后,主审法官思考着,10年前丁某就将2万元大额现金借给明某,说明两人的关系十分要好,如果简单下判,必将影响两家的关系,甚至引发矛盾。于是,法官沈小林带领干警张松林主动到被告明某家里了解其借款情况,并询问还款计划。被告明某对借款一事完全认帐,他向法官诉苦:当初借到钱后盲目投资,不仅没赚钱,还将本钱搭了进去,现在一次性偿还借款16500元确有困难。了解这一情况后,沈法官将原被告双方通知至应山法庭进行调解,耐心细致地做双方的思想工作,明某当庭偿还10000元,对剩余借款达成了还款协议。
    2008年以来,应山法庭共审结各类案件355件,其中通过调解结案251件,调解结案率达到70%。

(转自本院情况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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