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妥善审结备受全市关注的“3.7”特大交通肇事案。吴店法庭和刑一庭在院领导指导下,细致工作,合力攻坚,案结事了。被告程某及家属履行了判决书确定的赔偿义务,受害人家属向法院出具了谅解书,各方一致服从合议庭作出的民事和刑事判决,从而化解了一起群体性事件,维护了一方稳定。
降车祸失理性 亲属抬棺阻路
2017年3月7日12时许,S328省道吴店镇东河村路段发生一起十分惨烈的车祸。程某驾驶的鄂S90212号重型货车从路侧一辆二轮摩托车上碾压而过,摩托车上的冯某母子及同村老人刘某三人瞬间罹难!失去亲人的椎心之痛,事故现场的惨烈程度,让受害人亲属失去了理性。当日,受害人亲属及当地村民近百人阻断了S328省道,次日又将受害母子的棺材抬到吴店镇政府内,要求讨回公道和巨额赔偿。一时间,在吴店镇乃至全市造成恶劣影响。经广水市、吴店镇政府有关部门近三天极力疏导劝说,受害人家属同意通过法律途经解决纠纷,激烈冲突暂时得以缓解。
勤沟通重调解 一致服从判决
4月1日,两受害人亲属向广水市人民法院分别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程某及保险公司共计赔偿95.33万元。立案当天,分管刑事和民事审判的院领导要求吴店法庭和刑一庭慎重处理,妥善解决,力求案结事了。主审法官秦立在立案次日阅卷并向民警了解案情,得知程某家庭经济状况较差,决定将工作重心放在沟通调解上,先后多次会见程某,约见程某亲属,耐心向他们释法明理,程某及亲属均表示真诚悔罪,尽力赔偿,争取谅解。承办人又向受害人家属反馈程某家庭状况,但二者之间就赔偿数额的意向差距明显,分歧较大。主审法官就事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计算方式等法律规定向双方作了说明,既便于做工作又能让双方有心理准备和诉求底线。合议庭开庭审理后于4月15日作出一审判决,原被告均表示服判。
判后主持分配 案亦结事也了
程某的亲属虽然接受判决,但表示拿不出这么多赔偿款,同时程某姐夫又外出打工,一时无人出面处理。如何打破僵局?办案法官将程某兄弟姐妹聚在一起,向他们转达了程某的请求,程某两个女儿用稚嫩小手在作业本上,向亲朋好友写了一封封求救信,请求他们救救父亲。亲情面前,程某的亲属终于伸出援助之手,凑齐赔偿款送到法院并向受害人亲属道歉,受害人亲属接受了程某和家人真诚悔罪,向法院出具了谅解书,请求法院在刑事部分对程某从轻处理。为避免原告亲戚间为赔偿款分配产生隔阂,承办法官主持原告亲属就赔偿金的分配进行了协商,在和睦谦让的氛围中,形成了分配方案,由法院按方案将赔偿款转到各原告账户。民事赔偿妥善处理后,刑一庭对程某涉嫌交通肇事罪一案进行了公开审理,认为程某负事故主要责任,但有投案自首、真诚悔罪、积极赔偿、取得谅解等减轻和从轻情节,遂依法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至此,一起随时可能酿成群体性事件的案件,在民、刑审判法官大力配合下,得以圆满化解。
供稿单位:吴店法庭
信息编号:【2017】009
作者:秦立
编辑:徐兆华
审核:程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