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广水市人民法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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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9-09     浏览量:1861


   

一、广水市人民法院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二)内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五)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六)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七)关于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八)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三、名词解释

四、附件

     


一、广水市人民法院基本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广水市人民法院仅本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一)主要职责

    广水市人民法院在县委领导人大、政协监督上级法院指导县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以“司法为民”为宗旨,以“公正与效率”为目标,紧紧围绕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始终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以维护稳定为第一责任,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努力营造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以案结事了为终极目标,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的调节职能,努力化解民事纠纷;以“官民”和谐为价值追求,充分发挥行政审判的监督协调职能,促进依法行政;以争创全国无执行积案先进为动力,穷尽执行手段,兑现当事人实体权利;以司法公正为办案准则,充分发挥审判监督的管理职能,全面提高案件质量;通过扎实开展涉诉信访工作,建立完善的司法救助制度,切实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为维护广水市的社会政治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广水法院本级内部机构设置情况

广水市人民法院机构改革后10个内设机构,分别为:政治部(机关党委)综合办公室、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庭、执行局、审判管理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14个派出人民法庭分别为:应山人民法庭、城郊人民法庭、武胜关人民法庭、广水人民法庭、蔡河人民法庭、郝店人民法庭、吴店人民法庭、关庙人民法庭、杨寨人民法庭、李店人民法庭、陈巷人民法庭、余店人民法庭、长岭人民法庭、马坪人民法庭

二、2021年部门决算收支情况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法院收入支出总决算4412.82万元,比2020年增加86.92万元,增加2.01%。其中:

  1.收入总计4412.82万元,具体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4388.88万元,比2020年增加314.41万元,增加7.7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造成本年收入支出增加。

 2)其他收入23.94万元,比2020年减少227.49万元,降低90.48%,降低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无法庭小型维修等项目,造成支出减少。

 3)年初无结转和结余资金。

 2.支出总计4412.82万元,具体包括:

1)本年支出合计4412.82万元,比2020年增加86.92万元,增加2.0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造成本年收入支出增加其中:公共安全支出4090.68万元,占比92.7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2.14万元,占比7.30%。

2)年末无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收入4388.88万元,比2020年增加314.41万元,增加7.72%。

1.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388.88万元,具体包括: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388.88万元,比2020年增加314.41万元,增加7.72%,增加的主要原因增人增资造成本年收入支出增加

2.财政拨款支出总计4388.88万元,具体包括:

1)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388.88万元,比2020年增加314.41万元,增加7.72%,增加的主要原因增人增资造成本年收入支出增加。其中:公共安全支出4066.74万元,占比92.6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2.14万元,占比7.34%。

2)年末财政拨款无结转和结余。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法院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54.44 万元,比2020年增加169.42万元,增长4.6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新进人员工资、公务员政策性调资、绩效考核奖金等经费支出引起人员经费相比上年增长其中:

人员经费3266.68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062.6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04.08万元。

公用经费587.76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560.88万元,资本性支出26.88万元。

(四)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21年法院三公经费包括: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公务接待费。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62.93万元,与2020年决算相比减少19.12万元,降幅23.30%;与2021年预算数相比降低25.42万元,降幅28.77。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60万。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20万,降幅25%;与2020年决算数相比,降低19.97万,降幅24.97%。与年初预算减少的原因是本年为降低一般性支出,压缩公车运行经费20万元2020年决算数相比,降低的原因是本年为降低一般性支出,压缩公车运行经费20万元

   2.公务接待费决算2.93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5.42万元,下降幅度64.91%;与2020年决算相比增加0.86万元,增加幅度41.55%。与年初预算数相比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及省委、省政府有关政策规定,严格加强财务管理,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费,且我院严格执行新修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故公务接待费大幅度降低。全年公务接待批次45次,接待人次367人。

(五)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1年法院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11.60万元,其中:办公费26.57万元、水费2.59万元、电费26.35万元、邮电费45.21万元、印刷费20万元、维修(护)费58.67万元、物业管理费16.69万元、差旅费92.70万元、公务接待费2.93万元、专用材料费13.69万元、被装购置费13.16万元、劳务费3.70万元、委托业务费8.45万元、工会经费47万元、福利费45.8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3.6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0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9.38万元

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年初预算减少58.8万元,降低8.77%。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根据省财政厅工作要求进行了一般性支出的压减,减少机关运行相关开支。

(六)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1年省级统管法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187.0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3.7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4.6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8.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7.0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87.0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七)关于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院资产系统账面共有车辆52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5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无单位价值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

八)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院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3个,资金369.81万元,分别为办案业务专项经费、综合运转保障专项经费、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专项经费,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总额的。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符合国家政策,立项规范,绩效目标设置较为合理,项目实施规范有序,产出指标和效果指标完成情况较好,社会效益较为显著,达到预期目标。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价情况来看,2021年度的预算编制基本合理,预算执行严格有效,严格遵守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严格执行各项财经法规和会计制度,产出及效益成果显著。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省级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涉密项目除外)。

12021年度办案业务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

目全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349.81万元,执行数为349.81万元,完成预算100%。项目设置的年度绩效指标都已完成包括:交督办案件完成率案件立案率案件质量评查合格率案件发回重审率交督办案件办结率裁判文书上网率正常审限期内结案率案件办案成本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网络信访回复率。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无

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2)2021年综合运转保障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

项目全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我院2021年度综合运转保障专项经费项目设置的年度绩效指标都已完成包括:不超预算、扶贫工作计划完成率年度计划工作完成率对法院办公环境满意度法官法警服装质量验收合格率对口扶贫脱贫验收达标率、扶贫群众满意率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无

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3)2021年度信息化运行维护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

项目全年财政拨款预算数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项目设置的年度绩效指标都已完成包括:网络阻断率项目成本控制率信息系统故障下降率信息系统运维保障及时率支撑线上线下“一站式”诉讼及审判服务法院信息共享率。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无

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3.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1)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法院充分发挥指导、督促、协调作用,督促法院加强项目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管理;完善项目绩效指标体系库,指导全省法院系统规范和完善项目绩效考核指标。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

根据绩效结果,进一步提高法院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资金安排、预算编制、绩效目标调整的重要依据,促进预算资金合理分配,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2021年度省级统管法院决算公开表见附件,本院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收支、财政专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故2021年决算公开表中表8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9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公开表数据单位均为万元,因数据四舍五入的原因,部分数据合计数与分项之间存在细微的差额。

 三、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地方政府拨款收入、补助收入等。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八)机关服务:指行政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九)案件审判:指人民法院对刑事、民事、行政、涉外等案件审判活动的支出。

(十)其他法院支出: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法院方面的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四、附件

    (一)2021年度广水市人民法院决算公开表(表1-9)

    (二)2021年度广水市人民法院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项目自评表


2021年度湖北省广水市人民法院决算公开表(表1-9).zip

2021年广水市人民法院决算公开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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