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法院首次发布执行悬赏公告让“老赖”无处藏身

举报“老赖”领资金了

字号:        

时间:2017-08-29     浏览量:3752

“如果所提供线索真实有效,使本案债权全部或部分实现,我院将依申请人的承诺,按照实际执行回款的10%给付赏金。”8月28日,广水市人民法院根据武汉三江固德公司的申请,发布了对被执行人广水金汇实业有限公司、罗某的悬赏公告。这也是我院首次发布悬赏执行公告。

申请执行人武汉三江固德公司与被执行人广水金汇实业公司、罗某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法庭支持调解,达成“广水金汇公司2017年7月30日前,分6次付清所有货款及逾期利息和违约金共计289万余元,罗某承担连带责任”的协议。调解书生效后,被执行人以各种理由不配合法院执行,并长期躲避执行,使案件陷入僵局。今年5月1日《最高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问题的规定》正式实施,申请执行人了解此项规定后,即向法院申请发布悬赏公告。

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按照应载明的事项迅速制作并发布了广水市人民法院首例悬赏公告。该公告通过张贴和官方微信发布等方式广泛告知悬赏信息。此次首推执行悬赏,通过广泛发动社会各方力量,必将进一步挤压“老赖”生存空间,促使其主动履行生效裁判。

2017_08_302.jpg


供稿单位:办公室、 杨寨法庭

信息编号:【2017】019

文稿作者:杨林如、应金涛

责任编辑:徐兆华

文稿审核:程洪波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