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一庭利用典型案例警示在校学生远离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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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06-21     浏览量:333

近日,刑一庭审结两起在校学生犯罪的案件,办案法官在审理案件的同时,积极履行“教育、挽救、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的职责,两起案例带进被告人所在学校全校学生进行警示教育,让广大学生吸取教训,远离违法犯罪

被告人谭某、刘某分别是我市某高级中学学生,年无知,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两被告人犯罪后深感自责、懊悔,主动投案自首,通过亲属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对方谅解。审理中,法庭多次通知学生家长,邀请学生班主任、教师共同对被告人开展教育、感化、挽救工作。根据两被告人的犯罪情节、自首、悔罪表现及司法行政机关的评估意见,对被告人谭某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对被告人刘某以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合议庭对两被告人公开宣判,通过其学校用这两起犯罪案例,对全体在校学生进行一次教育、警示取得了“惩处一人,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供稿单位:刑一庭

    信息编号:【2017】006

    作者:石则著 刘志勇

    编辑:徐兆华

    审核:程洪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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