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市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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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3-11     浏览量:3581

第一部分 广水市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内部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广水市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

十、专项转移支付分市县表

第三部分 广水市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关于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关于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四、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五、关于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七、关于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关于重点项目的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关于其他事项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广水市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广水市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 在市委的领导下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 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近年来,广水市人民法院在市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社会各界的支持及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坚持以服务大局为己任,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以司法改革为动力,以队伍建设为基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严厉惩处各类刑事犯罪,依法调节平衡多种利益,切实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审判和其他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二、内部机构设置

广水院有10个内设机构14个派出人民法庭,具体为:政治部、综合办办公室、立案庭审管办、刑事审判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法警大队、执行局、应山人民法庭、城郊人民法庭、广水人民法庭、武胜关人民法庭、蔡河人民法庭、郝店人民法庭、吴店人民法庭、杨寨人民法庭、李店人民法庭、余店人民法庭、马坪人民法庭、长岭人民法庭、陈巷人民法庭、关庙人民法庭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2021年部门预算广水市人民法院仅本级1家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第二部分 广水市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

十、专项转移支付分市县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广水市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关于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的总体说明

广水市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收入预算为4755.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293.95万元,其他收入461.9万元

广水市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为为4755.85万元。按支出经济科目分类划分,共2类。其中:基本支出3960.54万元,占预算总支出的83.28%;项目支出795.31万元,占预算总支出的16.72%。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划分,共2类。其中:公共安全支出4433.71万元,占预算总支出的93.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2.14万元,占预算总支出的6.77%。

二、关于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广水市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总额为4755.85万元,与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4384.84万元相比增加371.01万元,增加8.4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招录8名公务员及18名雇员制书记员、城郊人民法庭建设

 

三、关于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广水市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为4293.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293.95万元;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293.95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3971.8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2.14万元。

四、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水市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4293.95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8.03%,增加主要原因为新增了公务员和新招录雇员制书记员工资。按支出经济科目分类划分,共2类。其中,基本支出3718.64万元,包括:人员经费3048.24万元,日常公用经费670.4万元;项目支出575.31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划分,共2类。其中:公共安全支出3971.8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2.14万元。

五、关于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广水市人民法院2021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8.35万元,与2020年相比减少4.65万元,下降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及省委、省政府相关政策,坚持厉行节约、制止铺张浪费,加强财务管理,压减一般性支出,切实控制压缩“三公”经费。其中:公务接待费8.35万元,同比减少4.6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0万元,同比无变化。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六、关于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广水市人民法院2021年财政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公用经费)支出预算为670.4万元,与2020年相比,减少4.6万元,减少0.7%,减少主要原因为经费严重不足,未足额编制具体如下:办公费30万元、印刷费20万元、水费3万元、电费19万元、邮电费52.8万元、物业管理费20万元、差旅费120万元、维修(护)费30万元、会议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8.35万元、专用材料费26.85万元、劳务5万元、工会经费47万元、福利费3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0万元。

七、关于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广水市人民法院政府采购预算为368.75万元,占部门支出预算总额的8%。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相比,增加4.9%,增加的主要原因为2021年新增了法庭建设

八、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广水市人民法院共有车辆24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021年新增资产配置预算2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21.9万元。

九、关于重点项目的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1年广水市人民法院预算支出全部纳入绩效管理,设置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纳入预算绩效管理项目5个,具体为:办案业务专项经费综合运转保障专项经费、信息化运行维护专项经费、“两庭”建设(修缮)专项经费、不可预见费

十、关于其他事项的说明

广水市人民法院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专项支出预算、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故表七、表九、表十为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办案业务工作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广水市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

附件:广水市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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