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司法调解 化解校园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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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03-20     浏览量:4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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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杨寨法庭充分运用自身职能及社会公信力,积极协助指导所在辖区司法所的工作,成功调处了一起影响校园教学秩序的群体性事件,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2009年2月13日,我市杨寨镇中心中学发生了一起因学生报复行为引发的凶杀案。案件发生后,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了强制措施,杨寨镇司法所配合学校对受害学生家长代某进行了相应的安抚。代某在将受害学生尸体拖回家准备安葬过程中,由于受少数同族、同湾不明真向的群众教唆,于案发次日上午11点30分左右率领近百村民抬着死者棺木,砸毁学校大门,强行闯入杨寨中心中学校园,先后提出150万元、90万元、60万元赔偿,并为死者父母购买保险的无理要求。嗣后,闹事的村民一意孤行,砸毁教师办公室的门锁,抬出教师办公桌,将死者棺木放至学校教学楼前,危情逐步恶化。2月15日早上7点10分,杨寨法庭先后接到杨寨镇委、司法所的协助请求后,庭长周翔立即向法院分管领导卢院长汇报。根据卢院长指示,庭长周翔率领全庭干警于早上8点赶到正在闹事的学校,指导司法所的现场调解工作。

    在指导调解过程中,法庭干警首先对受害学生家长进行了相应的思想安抚,充分了解受害学生家长代某的要求。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法庭干警向受害学生家长代某针对性的告知其作为受害人家属应享有的权利、法律规定的死亡赔偿项目、标准以及如何维权,并对代某提出的不合理赔偿要求作出了相应的法律解释。困惑的代某思想逐渐发生转变。抓住这个机会,根据代某的请求,法庭干警向其释明了其应得到的合理赔偿要求,并指出了他目前采取的过激行为违法。至此,受害学生家长代某意识到了自己的行为错误及要求不合法,遂请求法庭主持,与学校进行司法调解。中午12点半,双方当事人签订了调解协议,下午3点,受害学生家长代某向学校道歉后,带领闹事村民离开学校,受害学生入土安葬,一起群体性事件在法庭干警现场指导和参与下得到了妥善调处,获得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转自本院情况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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