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危险驾驶 方能人安家圆

我院未综庭分析危险驾驶案件特点警醒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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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06-01     浏览量:347


拒绝危险驾驶   方能人安家圆

我院未综庭分析危险驾驶案件特点警醒社会

 

危险驾驶不仅对公民的人身、财产造成重大安全隐患,而且对社会稳定、家庭幸福产生较大危害。近年来,我市危险驾驶案件逐年上升,2017年元月至5月,我院未综庭审结危险驾驶案件34件34人,其中醉酒驾驶案件29件,占比85.2%。未综庭通过对危险驾驶类案件分析后认为,有以下特点需广大驾车者高度关注、自我警醒。

特点一:为图一时简便,严重超载

    案例:2017年03月29日,广水市某幼儿园组织开展学生春游活动,当时学校租用几台客车参加春游活动,几台车循环运送。大概09时10分左右,最后剩下学生及老师和家长共50名左右,为了省时间、图简单,一起坐上了最后一趟由沈某驾驶客车驶向春游地应山办事处滨河公园,当车行驶至三环路社区医院门口时执勤民警拦下检查,现场在车上清点了乘坐人数一共41名学生,司机、老师和学生家长一共9人。该车核载19人,实载50人,超载31人,超员率达163%,属严重超载。经法院审理,沈某犯危险驾驶罪,依法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警示:大型车辆质量大体积大,尤其是大客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就会酿成大惨剧。汽车在超载超限的情况下,车辆安全性降低,车辆自身的机械性能也会因为超员而增加损耗,极易出现机械故障或者操作失误等情况。孩子本身自救能力就远不及成人,一旦出事就是大悲剧,作为保护孩子的校车,更应该严加管控。人人都应遵守交通规则,才能有效避免交通事故。

特点二:存有侥幸心理,以身试法

案例:2016年06月22日19时10分,江某(男,1954年出生)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且饮酒后驾驶望江牌正三轮载货摩托车,经广水办事处车站路由北向南行至广水市广水办事处广联超市门口路段,与对向由梅某(女)驾驶的东风标致牌小型轿车刮擦,造成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经随州市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检验:江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03.7毫克/100毫升。属醉酒驾驶机动车。询问笔录记载,江某表示,当日在亲戚家做客只喝了一瓶啤酒,认为影响不大,返家前也犹豫过是驾车还是打的,在侥幸心理占了上风后驾车回家,最终酿成车祸。江某不仅全额赔偿了梅某车辆损失,还构成危险驾驶罪,被判处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警示:多数醉驾者对酒驾的社会危害性认识不足,存在麻痹大意和侥幸心理。如江某危险驾驶案,江某虽然对其醉酒驾驶行为追悔莫及,但自问及“为什么明知喝过酒还要驾车”时,江某表示“自己驾车技术较好不会被交警查获”。殊不知,酒精一旦进入人体,会让人神经麻痹,反应迟钝,行动迟缓,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拒绝危险驾驶,方能人安家圆。

    特点三:法律意识淡薄,一撞返贫

案例:2016年11月,谭某在取得驾照不足一个月的情况下,单独驾驶小轿车从应山城区应十大道四支队路段公路南侧人行道上,由南向北左转弯驶入应十大道,遇被害人沈某驾的无号牌两轮摩托车由东向西驶来时,因谭某采取措施不当,导致两车相撞,造成被害人沈某倒地受伤抢救无效死亡及同伴王某受伤的重大交通事故,交警部门认定谭某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在亲属的帮助下赔偿被害人家属近60万元才取得对方谅解。公诉至法院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谭某为此次事故用完了所有的积蓄并欠下10多万元的债务。

警示:许多初次领取驾驶证的新手“初生牛犊不怕虎”,对开车上路充满激情,但法律意识淡薄,对交通事故的法律后果认识不足。本案谭某既没有单独驾驶经历又没有驾驶经验丰富者陪同,遇到紧急情况,经验不足,处理不当,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并为此承担一系列的高额赔偿费用,加重自己及家人的经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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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供稿单位:未综庭  |信息编号:【2017】002

  文稿:张玖春 邱卫中  

  编辑:徐兆华      |  审核:程洪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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