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踪回访公益诉讼 依法守护美丽山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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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4-08     浏览量:363

“目前正是春暖花开、植被生长的旺盛期,要督促案涉企业加快补植复绿的进度”。

日,广水市人民法院会同广水市林业局开展行政公益诉讼“回头看”考察活动。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程洪波前往广水市蔡河镇地脚屋矿区,对案涉永固公司矿区环境修复进度进行跟踪回访,并督促林业部门履行监管职责。

2023年5月23日,广水市人民法院受理行政公益起诉人广水市人民检察院诉被告广水市林业局不履行林业监督管理法定职责一案,并于2023年7月21日作出判决:责令被告广水市林业局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八个月内对广水市永固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固公司”)擅自占用林地改变林地用途的环境违法行为继续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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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涉矿区现场,待补植林苗浸在水中,工人正在进行补植活动,永固公司负责人介绍了《林地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方案》以及补种进度、补种检查标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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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洪波同志详细询问了解恢复资金落实、恢复成效与恢复工作情况,并就如何最大限度让受损生态环境得到修复并发挥生态效能,与市林业局干部进行了深入交流,要求林业管理部门督促永固公司,充分利用春季植被成活率高的有利条件,加强补植复绿的力度和进度。通过实地回访了解到,案涉林地生态修复工作正在按照《恢复方案》有条不紊地进行,预计将于2026年6月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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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广水市人民法院在审理环境资源案件中,坚持贯彻生态修复司法理念,有效实现环境资源审判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下一步,将持续拓宽恢复性司法理念适用范围,加大环境资源保护法治宣传,为保护绿水青山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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