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审判进乡镇 以案说法“零距离”

广水法院首次利用巡回审判车进社区巡回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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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09-21     浏览量: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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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8日,余店镇新街社区,近100人围聚在广水市人民法院的巡回审判车旁,旁听一起教育机构责任纠纷案的巡回审判,标志着我院巡回审判车正式投入使用。

2016年11月7日中午,原告杨某某(4周岁)在余店某幼儿园就餐后,由值班老师带领看护玩滑梯时,被后面玩滑梯的小朋友从上面滑下时撞伤,事发后双方就赔偿事宜多次协商未果诉至法院。本院在公开庭审过程中,坚持调解优先、案结事了的原则,合议庭释法明理进行耐心劝解,促使双方当事人现场达成协议。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9000元,其中包含已支付的3000元,剩余16000元被告当庭支付给原告。旁听的老百姓看到这圆满的一幕后十分振奋,纷纷表示通过观看公开庭审活动,近距离的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对这样的活动大力支持。至此,此案画上圆满的句号。

我市地处鄂北山区,为解决山区群众诉讼难问题,今年8月,湖北省高院为我院配置了一辆巡回审判车。车内设有审判员席、书记员席及原被告席,可实现车内开庭审判、同步录音录像、车外实时收听收看、360度全方位监控等功能,解决了以往巡回审判中法庭布置不规范、庭审现场不安全、庭审过程无留痕等问题。

广水法院将巡回审判车开进社区,现场开庭,现场调解,化解矛盾,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开展普法宣传,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供稿单位:办公室、 余店法庭

信息编号:【2017】021

文稿作者:杨林如、董凤舞

摄影作者:李广

责任编辑:徐兆华

文稿审核:程洪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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