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没想到我公司的案子交叉执行后,这么快就执行到位一百多万,真是解了我公司的燃眉之急!”6月25日,申请执行人随州某建筑公司负责人在领取104万元执行款时激动地说道。
随州某建筑公司与随州市曾都区某居委会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判决被告随州市曾都区某居委会支付随州某建筑公司工程款1200余万元及资金占用利息。判决生效后,随州某建筑公司申请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以无能力执行、强制执行影响社会稳定为由拒不履行,案件执行陷入僵局。
执行干警组织双方进行执行和解
今年全国法院交叉执行工作开展后,随州中院将该案指定交叉到广水法院执行,广水法院高度重视,考虑到此案系涉党政机关的执行案件,如果对被执行人直接采取查封房产、冻结账户等强制执行措施,可能影响社区正常办公及养老金发放等民生问题;如果不强制执行,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又得不到兑现,其正常经营也会受到影响。执行法官极为慎重,及时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廉政监督卡等法律文书,限其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逾期未履行。执行法官通过执行系统网络查控,发现被执行人没有设立银行账户,遂组织双方进行执行和解,亦未能和解成功。
执行干警下达协助执行通知书
执行干警根据申请人提供财产线索,核实情况以及下达相关文书
鉴于上述情况,执行法官拓展执行思路,创新执行方法,以线下查询资金管理入手,扩大账户查询范围,及时前往被执行人所在地的财政所,查询到被执行人在主管机构统管账户中除专项资金、办公经费外,尚有可供执行的资金。针对被执行人拒不报告财产状况、隐匿财产的行为,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发出预处罚通知书,告知被执行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仍不履行执行义务,将对其采取罚款、拘留、纳入失信、移送拒执追责等惩戒措施。执行法官坚持强制执行和善意文明执行同频共振,兼顾执行强度和司法温度,切入双方利益平衡点,释法明理,双方当事人自愿和解,随州市曾都区某居委会当场支付随州某建筑公司工程款104万元,剩余部分也达成了分期分批履行的和解协议。
广水法院积极落实随州中院关于交叉执行活动部署,执行队伍敢于碰硬、勇往“执前”。交叉执行工作成效初显。截至7月28日,共组织集中行动3次,拘传10人次,拘留6人次,执行和解3件,自动履行16件,执行到位金额1533249.3元。
下一步,广水法院将坚持能动履职,进一步推进交叉执行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运行,持续巩固交叉执行实践成果,秉持“如我在执”的理念,做实做好做优执行工作,切实将人民群众的“纸上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