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这么快就拿到了被拖欠的工资和经济补偿,今年能过一个踏实年了!真是太感谢法院了!”近日,申请执行人刘某在收到被拖欠已久的劳动报酬后,向广水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表达了诚挚谢意。
这起涉民生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从立案到全额执行到位仅用时两个多月,高效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彰显了司法温度与力度。
刘某与广水市某新能源有限公司、湖北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经广水市人民法院审理,于2025年5月8日作出民事判决。判决书确认,广水市某新能源有限公司与刘某自2023年8月3日至2024年8月15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并判令该公司向刘某支付欠付工资54524元、双倍工资51920元、经济补偿金7080元、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651元和休息日加班工资6510元,同时判令湖北某科技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责任。
然而,判决生效后,两公司并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刘某的合法权益迟迟未能实现。2025年8月15日,刘某向广水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广水市人民法院执行局高度重视,于2025年8月22日向两被执行人发出了执行通知书,并于立案后第5天——8月20日迅速对两公司名下所有账户采取了冻结措施,有效施加执行压力。
承办本案的执行干警多次主动联系两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向其反复释明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公司法人将面临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的法律后果,企业后续的贷款、招投标等将会受到严重影响。同时,执行干警也从情理角度出发,引导公司法人换位思考,体谅劳动者的艰辛与不易。在“硬措施”的威慑与“软引导”的感化下,被执行人终于认识到决不能因为拖欠民工劳动报酬这一小事而毁了公司前程,态度发生根本转变。2025年10月24日,两家公司主动派员工来到法院,将全部执行案款122549元(含工资款、诉讼费、执行费)一次性缴付至法院指定账户。随着款项的发放,这起困扰刘某许久的“烦薪事”得以圆满解决,案件得以高效执结。
广水市人民法院将继续秉持“如我在诉”的理念,加大对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不断完善执行工作机制,坚决捍卫劳动者合法权益,让辛勤付出的劳动者都能劳有所得、安心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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