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广水法院印发《关于建立诉前鉴定与诉前调解衔接机制的实施方案》,针对在诉讼过程中通常需要鉴定的案件,如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产品质量责任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等,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实行在诉前调解过程中启动诉前鉴定,推动诉前鉴定与诉前调解衔接,让更多纠纷化解在诉前。
近日,广水法院立案庭运用“诉前鉴定+诉前调解”相衔接的模式成功化解了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双方当事人和保险公司都对广水法院的办案效率赞不绝口。
基本案情
2023年11月6日,毛某某在驾车行驶途中与喻某某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喻某某受伤。事故发生后,经交警部门事故认定,毛某某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但双方当事人就医疗费、护理费以及喻某某的经济损失,一直协商不成,喻某某遂向广水法院立案庭递交了起诉材料。
诉前调解引导
广水法院立案庭收到起诉材料后,仔细审查了原告诉讼请求和证据,认为该案法律关系简单,可以在市人民调解中心的主持下先进行诉前调解。在征求当事人同意后,将案件转入广水市人民调解中心进行诉前调解。
诉前鉴定辅导
广水市人民调解中心的调解员经过一次调解后发现,在没有司法鉴定结论意见书的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就喻某某的伤残等级、误工期、护理期无法达成一致,便积极引导喻某某申请诉前鉴定,签订诉前委托鉴定申请书。喻某某签订申请书后,调解员便将起诉材料副本移送至广水法院城郊法庭。城郊法庭在对鉴定材料进行审核完毕后,将鉴定材料移交立案庭委托司法鉴定。
达成一致调解成功
随州中意司法鉴定所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后,喻某某和毛某某在人民调解中心调解员的主持下进行了二次调解,双方就医疗费、护理费以及喻某某的经济损失达成了一致,签订了交通事故三方赔偿协议书。至此,一起交通事故纠纷顺利化解在诉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