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水市人民法院一审以猥亵儿童罪判处被告人韩某有期徒刑六年。
广水市人民法院受理被告人韩某涉嫌猥亵儿童罪一案后,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由于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按照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全覆盖的要求,法庭通知广水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法律援助律师为被告人辩护。庭审中,控辩双方分别出示了相关证据,对证据进行了质证,并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被告人当庭作了最后陈述。法院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等,经合议庭评议,以猥亵儿童罪对被告人作出上述判决。
广水法院始终保持对侵害未成年人零容忍态度,准确把握猥亵儿童罪案件证据标准,准确认定案件事实,确保犯罪分子得到应有惩罚,努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