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吗,现在不用交保全费吗?”
“是的,现在暂不收取保全申请费,待执行局采取保全措施后,我们会按照实际保全的金额或标的物收取保全费。”
今年3月以来,这样的对话经常出现在广水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立案窗口。
原来,这是广水法院以市场主体需求导向,开展的一个优化营商环境“小切口”改革--诉讼保全收费改革。
与常规的诉讼保全程序不同的是,诉讼保全收费改革将保全申请时收取保全费即“先费后保”变为保全完毕后收取保全费即“先保后费”,变根据申请保全的财产数额收费即“申多少收多少”为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收费即“保多少收多少”,实现让市场主体以更低成本更好更快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改革前:
改革后:
这是广水法院继简案减半预收诉讼费、小额诉讼免收诉讼费、胜诉退费等系列改革举措之后,为进一步深入推进降本增效,充分发挥保全费用杠杆作用,激励引导市场主体加大诉讼保全力度,促进愿保尽保、能保尽保、应保尽保,做到以保促调、以保促执的又一项改革性举措。自改革以来,广水法院已对27件保全案件适用“先保后费”改革。
“对各类市场主体作为原告起诉的案件,我们会主动开展诉讼风险提示和诉讼保全引导,在当事人申请保全后,我们先不收取保全费,而是待保全成功后,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收费,这样既可以有效降低市场主体诉讼成本,又有利于保障未来胜诉权益的实现。”广水法院立案庭庭长高峰如是说。
“以前申请保全的时候就要按照申请保全的财产交费,总担心实际保全的时候没有保全到申请的数额,自己吃亏,现在法院‘保多少收多少’,我们不吃亏。”一起追偿权纠纷的原告某置业有限公司负责人说到。
改革永远在路上,广水法院将通过不断探索、完善,为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提供更加优质的诉讼服务。